改革后,施工劳务资质会有什么变化?
改革后,施工劳务资质会有什么变化?
一、基本框架没变化
“新版规范”评价标准依旧是资信情况(注册资本等)、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关键人员)、工程业绩和技术设备,序列上依旧是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核心是在类别和级别上狠下功夫做了减法,从而做了其他调整。
行政服务大厅
二、总承包序列转变
(一)名字转变(不变)
(二)级别转变(不变)
三、专业承包序列转变
(一)名字、类型和范畴转变
主要转变有:合并了多个专业承包资质类型,部分类型名字产生变化;取消了19个专业承包资质。
(二)级别与重点转变
调节了9类专业承包资质的级别划分。
如上表所示,9个专业承包资质类型的级别划分产生变化,除“道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转变比较独特外,“桥梁施工专业承包”和“隧道施工专业承包”增强了“三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五个类型均取消了“三级”资质。可见,专业承包资质的级别划分整体变化趋势是降低等级。
四、劳务序列转变
工程分包资质调节为施工劳务资质,明确施工劳务资质不再划分类型与等级,取消了承包范畴的限定,明确“可担负各种施工劳务作业”。
五、评价维度转变
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规范的四大评价维度分别是资信情况(注册资本等)、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关键人员)、工程业绩和技术设备。总结说来,新版规范在这四个方面的转变如下:
(一)企业资信层面,对注册资本、清算收益不再求,对净资产的规定全面提高。
工商登记改革还在热火朝天,注册资本撤销、注册制改认缴制是新趋势,新资质规范开拓创新,不再提出注册资本规定;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明确指出了“注册资本”的评价维度,估计新版会修改。
十八届三中全委会明确指出“市场在资源分配中起决定性作用”,就把这些交给市场去判断,加大力度做好社会信用体系,供市场查看应用就好啦。
(二)企业关键人员层面
1、建造师是亮点
建造师资质接力项目经理资质,数量上,一级资质对一级建造师的要求大部分专业保持一致(对应原项目经理),某些有降低,二级资质对一级建造师数量规定明显增加;针对先前撤销建造师的传闻自我破灭。
2、对企业关键技术人员的规定更强调专业配对,撤销非专业方位规定
⑴降低了对专业职称人员的规定,取消了对企业主管、财务主管、总经济师具备职称的要求,强调项目负责人具备从业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历经,且具备与工程类别有关专业职称。
⑵强调了对中级职称人员专业务必与资质专业有关,对中级职称人员数量规定显著降低。
⑶增强了对执证上岗人员(五大员等)的规定。
六、承包范畴转变
1、明文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能够从事相应工程的项目管理业务。
2、描述建设规模时,更多用的是建设规模,少用工程预算规模,更科学。
3、提到工程预算规模与承包范畴关联时,撤销与企业注册资本有关倍率的说法。
4、明文规定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独立分包时,应由获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担负,而未获得此项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则不可承包该类专业工程。